2024年关于矿用设备安全维修(生产、安装、改造)资质证年审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年10月-08日
各煤炭、矿山企业、各有关单位、各会员单位:
为了加强矿用设备安全维修(生产、安装、改造)管理工作,保障矿用设备安全、高质量运行,更好的为矿用设备安全维修(生产、安装、改造)企业服务。根据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矿用设备质量安全技术中心的工作安排,由矿用设备维修再制造管理办公室对持证已办证企业进行年审。为认真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企业至上,减少优化会议,减轻企业负担。办公室现为企业网上远程年审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年审工作
1、年审证书范围
2024年3月31日以前所有取得在有效期内资质证书的企业都须参加2024年第四季度年审;2024年4月1日至9月30日取得的资质证书参加2025年第二季度(4月份)年审。凡通过年审的持证企业及其证书,将在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矿用设备质量安全技术中心网站公示;未经年审的资质证书在本次年审结果网上公示时将自动失效。
2、年审主要内容
(1)、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标准、煤矿安全规程对设备维修、配件生产、设备安装、设备改造等级、产品进行审核。
(2)、对用户的反馈意见(设备维修、生产、安装、改造的安全、质量、服务、投拆等)进行审核。
3、对持证企业要求
(1)、持证企业必须如实填报,要将取证后完成的设备维修、配件生产、设备安装、设备改造的产值、品种、数量及服务按《矿用设备维修(生产、安装、改造)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》填报(见附件1)。
(2)、持证企业如有设备维修、安装、改造等安全质量问题或服务投诉时,要另加文字说明解决的情况。
(3)、持证企业凡有注册资金、营业场地变动的,要有较详细的文字说明并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。
(4)、持证企业需提供矿用防爆(电气)检验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,每个单位至少二名。
(5)、凡参加年审持证企业,必须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(不需要带证书壳)、《基本情况登记表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矿用防爆(电气)检验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邮寄到北京进行年审。
四、年审时间、地点
1、年审时间:2024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。
2、邮寄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10号中认大厦四层(顺丰快递邮寄)
3、 联 系 人:黄保占 崔晓
工作手机:18910893997 18600796033
电 话:010-64201936
邮 箱:fyabzx@126.com
网 址:www.cape-cidc.com
年审单位请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年审材料邮寄至办公室。
附件:1、矿用设备维修(生产、安装、改造)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
2024年10月8日